机构概况
 
龙岩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
来源: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6-04-28 【字号: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部门各项资料综合汇总。联系电话:0597-2368960。        

  (二)应急指挥和救援科。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开展应急会商,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参与区域性应急救援。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联系电话:0597-2330519。        

  (三)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组织起草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实施有关安全生产审批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组织核查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资格考核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597-2305826。        

  (四)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全市综合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应急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97-2302001。      

  (五)火灾防治管理科。协调落实有关消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联系电话:0597-2339119。      

  (六)防汛抗旱和地震地质灾害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联系电话:0597-2330539。       

  (七)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非煤矿山(含尾矿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联系电话:0597-2301866。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联系电话:0597-2301169。        

  (九)安全生产基础科。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联系电话:0597-2336198。       

  (十)安全生产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分解下达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联系电话:0597-2368951。     

  (十一)人事教育财务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指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公众知识普及等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597-2330539。  

  各直属事业单位:

  (十二)龙岩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以龙岩市应急管理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联系电话:0597-2328366。 

  (十三)龙岩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协助编制我市防汛抗旱年度计划和制订中长期城市防洪、防台风战略规划,以及协助开展防汛减灾宣传、培训、演练和预案修订;参与防汛抗旱工作值班值守和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气象和水文形势,收集整理分析雨情、水情、险情、旱情、灾情,提供防汛抗旱指挥决策部署资料;参与全市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建设、运行与维护;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597-2328366。

  (十四)龙岩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协调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煤矿、矿山救护工作。联系电话:0597-2328366。

  (十五)龙岩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新闻宣传等日常工作,收集各种安全生产宣传信息资料,组织编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材料,负责市应急管理局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597-2328366。

  (十六)龙岩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主要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的日常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协调指导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联系电话:0597-232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