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6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情况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日期:2025-07-21 【字号: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截至6月30日,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0人,同比增加4起、3人,分别上升66.67%、42.86%;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其中,6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3起、2人。

  

  (二)地区事故情况。新罗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双下降”;龙岩高新区(经开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长汀县同比“双下降”;连城县同比“一平一降”;永定区、上杭县、武平县、漳平市同比“双上升”。具体如下:

  新罗区没有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

  永定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其中6月份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2人;

  上杭县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2起、3人;

  武平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

  长汀县发生事故1起(6月份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同比减少1起、3人;

  连城县发生事故1起、未造成人员死亡,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

  漳平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6月份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3起、3人;

  龙岩高新区没有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三)行业领域事故情况。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铁路运输等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建筑业同比持平;道路运输业同比“一升一平”;商贸制造业其他类同比“一平一降”;工贸、其他行业(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同比“双上升”。具体如下:

  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6月份发生),同比持平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其中6月份发生事故1起、受伤1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起、死亡人数同比持平

  商贸制造业其他类发生事故1起、未造成人员死亡,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

  工贸发生事故3起、4人,去年同期没有发生;

  其他行业(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6月份发生),去年同期没有发生。

  (四)时间分布情况1、2月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双下降”;3、4月份同比“双上升”;5月份同比“一平一降”;6月份同比“双上升”。

  (五)事故类型分布情况。事故类型主要为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火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研判

  (一)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存在短板。一是今年以来我市每千次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数为7.02,低于2024年水平;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占比31.9%,未达到35%的要求。二是1-6月份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低于95%。三是部分地区推动企业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力度不够,企业员工发现并报告的问题隐患较少,奖励金额较低。

  (二)道路运输风险仍然突出。一是1-6月份全市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40%,占比依然处于高位。二是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与重型车辆相碰撞事故发生2起,占道路运输事故总量的50%,占比较高,分别为4月1日武平县岩前镇发生一起二轮摩托车与重型自卸货车相碰撞的事故,造成1人死亡;6月24日长汀县新桥镇发生一起二轮电动自行车与重型厢式货车相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受伤。

  (三)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较高。施工人员未持证上岗、违规操作,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等易引发事故。6月15日,永定区国动(龙岩)产业园二期施工吊装钢筋圈时,因钢筋圈摇摆撞压1名作业人员,导致死亡。此外,施工现场环境温度高,施工人员长时间在户外作业易出现过度疲劳、中暑和事故发生。

  (四)新能源领域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监管职责不够明确、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混乱,易发生人员高处坠落等事故。6月13日,福建龙岩清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福建龙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过程中,一名施工人员因被无人机吊装带缠绕手臂导致高处坠落,造成死亡。

  (五)危化领域安全风险增加。化工企业开停车、检维修、动火作业仍处于高位,且部分企业异常工况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不到位,事故风险较高。同时,高温、暴雨、雷电等天气增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环节风险加大。

  (六)矿山领域安全风险需严密防范。矿山机电设备、矿用车辆在高温天气环境下长时间连续运行,产生故障、电路短路的概率增高,可能引发地下矿山通风系统紊乱、电源失电、运输事故等风险。同时,受台风及短时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影响,矿区周边水量短时快速上涨的风险加大,可能造成矿山水害事故。

  (七)暑期、汛期安全需重点关注。暑期旅游旺季,各类景区、游乐场所、水上游乐设施人流量大,旅游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一些景区特别是临河临水型景区游客管理、防滑措施等防范措施不够到位,易导致游客拥挤、滑倒、踩踏、溺水等情况发生。此外,户外野泳增多,未成年人溺水风险增大。

  三、工作要求

  (一)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警示教育。要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度剖析和复盘分析,精准溯源、靶向施策,切实将事故教训和复盘成果转化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的工作实效,全力遏制事故“双上升”势头。要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把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着眼于汛期和暑期高温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复杂性,突出风险高、隐患多的重点行业领域,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危化方面,要督促企业加强具有易挥发、遇水反应、自分解放热等特性的危化品安全管控,做好防雷、防高温、防泄漏工作。工贸方面,要紧盯钢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企业,督促企业加强户外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现场管理,严防疲劳作业引发事故。矿山方面,要督促企业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要求,严防地下矿山淹井、尾矿库漫坝溃坝、露天矿山滑坡坍塌,遇紧急情况及时停产撤人、处置报告。道路运输方面,要紧盯“两客一危”、重中型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渣土车、公共交通等重点车辆,督促运输单位加强车辆安全状况排查维修,严禁“病车上路”,严禁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建筑施工方面,要强化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九个必须”硬措施,同时要督促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高温作业规定,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消防方面,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加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控室等重点部位专人值守。文旅方面,要加强对重点景区、水上、营地等旅游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控制好高峰时段客流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同时要全面排查整治网红打卡地、人群高度聚集的开放式场所、江河湖海水库等涉水区域的安全隐患,盯紧学生等重点人群,加强日常监管,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深化治本攻坚,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要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应发现尽发现”制度,高标准抓好分领域专家库建设,切实提升发现问题隐患的能力。要加快推进3月7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推进会通报问题、省市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及2025年度红橙隐患整改销号,扎实开展2022-2024年上级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工作,确保闭环整改。要加大力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并将内部报告奖励的制度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台账等纳入日常检查内容,确保年底前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建立、全实施、全覆盖。

  (四)强化防汛防台,提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要加强对山洪、地灾易发区和小水库、山塘等重点区域巡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密对雨情、水情和山洪、地质灾害风险等监测预报,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按照《防汛高级别预警若干措施》的要求,强化预警联动。要充分发挥防指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指挥调度,强化干部下沉、人员转移,全力防范应对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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