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25〕62号)精神,经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荐和省评选办公室初审,形成了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龙岩市)正式推荐对象名单,根据评选程序要求,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市应急局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客观提供具体理由和相关依据。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597-2330539,传真:0597-2332098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62号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龙岩市)推荐对象名单
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