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6日,龙岩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上杭某安全生产培训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缺少教材选用、相关管理台账的问题。市应急局对此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后,查实上杭企悦某生产培训有限公司存在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行为。
二、处理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上杭某安全生产培训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专家评析
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环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员培训档案。安全培训相关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档备查。”,《安全生产培训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7.1条规定“培训学员的培训档案应实施‘一期一档’管理,以纸质或电子档案的形式进行归档、存放和保管。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培训方案或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学员信息汇总、考勤记录、培训教材与课件、线下培训现场视频记录,培训质量评估记录和培训总结。使用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平台进行理论培训的,档案还应包括学习记录、人像抓拍图片、学时证明。”。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培训档案的管理,并对学员培训情况如实记录,做好分类归档备查工作。如果培训档案不规范,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将面临1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