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市、县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将警示教育纳入日常安全监管范畴,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每年至少组织2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少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受教育后要作出承诺并进行反馈、评估,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安办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重视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活动落地见效;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整理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梳理近3年生产安全事故,开展事故反思讨论,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要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利用媒体平台,结合主题宣传活动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宣传,形成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警示教育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