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矿安〔2022〕70号)要求,现将龙岩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主体及包保人员信息表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龙岩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监管主体及包保人员信息表
2.龙岩市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监管主体及包保人员信息表
3.龙岩市尾矿库安全监管主体及包保人员信息表
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 龙岩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监管主体及包保人员信息表.xls龙岩市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监管主体及包保人员信息表.xls龙岩市尾矿库安全监管主体及包保人员信息表.xls